
我這幾天聽Barbra Streisand,在費城公共圖書館借的CD。她能唱會演,電影裡她常扮演醜小鴨,在片尾才能變身成大美女,好久都沒看到她的新作品。裡頭有一首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,詞意是思慕的人雖在遠方,仍能感受到對方。不知道她想的那個人有沒有也一樣想著她?
離我家兩三條街不遠,有個小小的公共圖書館,借DVD,CD很方便。在這春假裡,終於抽空把Orson Welles的Citizen Kane(中譯:大國民)看完,但最有感觸的是幕後花絮。這部1941年的片子,可看成是Orson Welles早慧天才之作,只是領先他那個時代太多。這部片子以Hearst做角色原型,他是美國當時的大財閥,他擁有半個羅德島大的莊園,手下掌管數十家報紙、雜誌,好萊塢沒人敢得罪他。Hearst處心積慮力運作各種管道要銷毀此片銷毀,因他不滿片中影射他,竟讓Welles後來無片可拍,潦倒一生。
Welles是個天才,像流星般隕落。他最早是在紐約劇場導戲,一炮而紅。在大蕭條時代,劇場找他來執行一個就業方案,教一群失業黑人演莎翁名劇~馬克白,打響他名聲。電台找他去做廣播劇,開始竄紅,接著好萊塢捧著大把鈔票來找他,給他幾百萬美元的預算拍電影。24歲的他,初執導演筒,並飾演第一男主角,戲裡有很多敘事手法、運鏡都是劃時代的新手法,可惜得罪當道,發片屢屢遭挫,奧斯卡獎座也只拿下一座最佳編劇,他自己入圍的最佳男主角、最佳導演等等獎項,一樣也沒得。
DVD收錄美國公共電視的紀錄片,認為大國民是Welles和Hearst的兩個人戰爭,Welles能演活那個角色,因為是在演他自己。他們兩個太相似,都好強、不肯退讓,Hearst想用錢砸死這部片,但Welles偏偏是個硬骨頭,恃才傲物。1990年代訪問Welles的片段,看到晚年的Welles最恨人家問他,大國民之後拍了什麼?他本人更感慨地說,如果當初沒去拍電影,繼續留在紐約劇場導舞台劇或寫寫劇本,人生又是一番光景,拍電影消耗他太多精力,不值得啊!
最諷刺的是,戲如人生。Welles像劇中男主角一樣,落寞抑鬱以終,24歲在電影裡排演、預言他的一生。我想,Welles的人生即使能重來,他還是會排除萬難,完成那部電影。並不是因為,電影比人重要,而是他根底就是做戲、演戲的,看到好劇本,一定非做不可的。記得在老原部落格看過的一句話,人只能做他自己能做的事。但是這個「能」,老原認為不是「能力」,而是本性。你呈現的一定是你自有的部分,你沒有的,不可能表現出來。
說到底,每個人生都是一個悲劇。你是林黛玉的性情,就做不來世故圓滑,下場就是焚詩稿、魂歸離恨天。你是薛寶釵的性情,事事都周到,搏得眾人歡心,唯獨寶玉的心她得不到,也是一種遺憾。每個人的煩惱不同,但痛苦是相同的。以前覺得,人是有獨立意志的,我想怎樣就能怎樣,現在年紀愈長卻發現,人生能由得自己做主的事情真的不多。活著就是苦,唯有在瑣碎生活裡覓閒情、尋開心,苦中做樂一番,才是王道。
PS.看了龍應台寫,兒子為她整治一桌子酒水、大菜,好生羨慕啊!怎麼把兒子教的體貼人心?我從沒用過心思做幾道像樣的菜給爸媽吃,只買過一些外賣菜加菜,更精準地說,從沒做過菜。看了那文,激發我要好好學幾道菜,不是做給誰吃,而是給我自己。
PS.春假轉眼晃過,開頭睡了兩天,每天都睡超過12小時以上。再來是寫作業,天天都在電腦前寫,像永遠寫不完似的,一直在坐文字獄,年華老去,什麼都沒得到,只有變的更宅。浪漫春光,賞櫻春遊,是我的殘念啊。
1 則留言:
這篇讀來真是心有悽悽焉啊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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