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3日

通往法喜的路上滿是荊棘




7月10~15日,達賴喇嘛在賓州Lehigh大學講授「菩提次道廣論」,場外抗議聲不斷。中國留學生貼出標語,「不論過去、現在和未來,西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。」雄天信眾高喊,「達賴不要再說謊!」、「還我宗教自由」。

這標題原來要拿來寫我一些聽法趣事,但見到這些抗議人士後,我想,在通往法喜的路,達賴法王才配稱的上是「滿是荊棘」,我那點小事只能說是微不足道。

今天是我聽法的第三天,適逢周六,場外開始出現抗議達賴的人士。喊最大聲的是雄天信眾,他們約有三、四十人,大多是白人,穿著藏傳僧侶的黃袍紅衣,手中揮舞雪山獅子旗,反覆高喊「達賴不要再說謊!」、「還我宗教自由」。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說,他們八點多就來了。站在隊伍裡的我,遠遠瞥見五、六位著藏族傳統服裝的婦女,要走向抗議人群,結果被警察擋了回來。站我旁邊的一位藏族老太太用著不甚流利的英文說,「他們那組織受中國政府指使的,想讓達賴難堪,我們藏民不會動搖對法王的信心。」

原本進場安檢就很嚴格,如同機場一般,要過金屬探測門、不能帶水、食物、相機等等。由於抗議人士出現,今天安檢做的更仔細,隊伍前進很慢,但聽眾們都很配合也能理解,一罐罐的礦泉水被搜出來丟進垃圾桶,蘋果、香蕉和壽司散落在安檢的桌上。九點半開始說法,之前九點到,都能準時入場,但今天等到九點四十五分,法王早已開始說法,我才踏進會場。

中午吃飯時間,雄天信眾仍不間斷地高喊抗議口號,又有另一群抗議民眾加入,是三位中國留學生。他們的大字報寫著,「不論過去、現在和未來,西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。」他們擺出各種圖表剪報強調,中國政府如何建設西藏,諸如提高人民所得收入、普及教育程度等等。站遠一點看,像在雪山獅子旗飛舞飄揚的場子裡,五星旗和「還我宗教自由」的標語同在,一起向達賴抗議。

我向來是哪裡有熱鬧,就愛往哪裡鑽的。頂著大太陽,我看著那三位中國留學生,和一位藏族老伯伯爭論不休。老伯伯忿忿不平地談起五十年前共軍鎮壓拉薩的慘事,「中國政府不要老愛鎮壓我們,從過去到現在都是。」那些中國年輕人說,「今年三月的事件,不是中國政府的錯,是一小撮人鬧事,至於過去的事,我們要放下仇恨,過去的就讓它過去。」針對今年三月拉薩事件,一方說是僧侶鬧事,另一方說起共軍鎮壓的新仇舊恨,兩方各執一詞,完全沒有交集。老伯伯氣呼呼地走了。中國留學生轉頭對我大談中國有多委屈,為什麼沒有人看見中國的好,總要頻頻指責中國。

我說,我們(台灣)祝福你們(中國)愈來愈好,但請貴國多給別人一點空間和善意。他們拉里拉雜地講了很多,主要圍繞在達賴有多可惡,中國沒有打壓宗教,也有言論自由等等。我深入追問,為何要進寺廟抓喇嘛,他們辯解,壓制西藏僧侶是不得不的,因為他們深受達賴蛊惑,使用暴力破壞國家和諧安全。再問,中國有可能民主化嗎?一位女學生答,「為什麼要民主?不論過去、現在和未來,中國共產黨都會是中國最好的領導者,沒必要有兩黨、三黨或其他黨。」在這些議題上,我和他們也難有交集,最後只能說,希望你們趕快回去建設祖國,好讓內地朋友也能像你們現在這樣,想抗議誰就能抗議誰,加油!

回到家,我上網google雄天信眾的網站和訴求。在幾個繁體字的網站裡,貼出達賴法王為何宣說它是外道,指出它有違佛教正知正念的修行。而在簡體字的網站裡,長篇累牘地指控,達賴濫用他宗教領袖的影響力,使得雄天信眾被印度藏人仇視迫害。

這些抗議特別讓我聯想到法王上課講的幾則笑話。他很愛講的一個主題就是宗教和諧,他來講法的前一天,他去參加一個極其盛大的穆斯林儀式,入境隨俗,參與敬拜。儘管酷熱、潮濕和擁擠,但他很感謝穆斯林朋友給他這個機會,「衣服上還留有我昨天的汗味」,他俏皮地抓起袈裟一角湊近鼻子,吸了兩口氣,逗的聽眾們哈哈大笑。

另外一個笑話是,之前有個澳洲天主教的社區邀他去演講,希望他能夠幫助人們更了解、更親近神,「就像要我這無神論者去幫忙宣傳造物主(It's like ask a non-believer to help promote the creator)。」達賴語畢,全場哄堂大笑。(這個笑點在於佛家講緣起性空,萬物生滅在於因緣聚合,並不認為存在著一個萬能的天神或造物主。)

接著,他也說,儘管宗教義理各有不同,但終極目的都是勸人行善,實踐愛、慈悲和容忍。在他那趟澳洲行,一位終生奉獻在幫助窮人的神父(還是朋友?)向當地天主教友介紹達賴時,讚美他是個「優秀的天主教徒」,達賴馬上接腔,那我這位朋友所做所為更是一個優秀的佛教徒。

而在頭一天,開始準備講法前,他一派輕鬆地掀開黃巾,小心翼翼翻閱他的廣論,一邊說道:「在這六天,光用唸的也唸不完菩提次道廣論。」法王的廣論根本不像一本書,沒有裝訂,不過是厚厚一叠細長的黃紙片,像廟裡寫上某某某添香火多少錢那種掛在牆上的紅紙條。他淡淡地說,自我1959年3月19日離開後,這是我15次說這部法。剎時間,我淚流滿面。

待續~

2008年7月9日

求籤



5月21日,去費城中國城佛壽寺求籤,問工作:走傳播媒體業的吉凶。
第七十五:中簽。古人伍員夜出昭關,午宮。詩云:恰如抱虎過高山,戰戰競競膽碎寒,不覺忽然從好事,切須保守一身安。此卦抱虎過山之象,凡事險凶驚恐也。
解曰:危危險險,前程有阻,花問求謀,到底辛苦。

恍忽間,兩個月就快過去了。今天收到Iowa State University的轉學許可通知信,覺得像拿到一張超市兌換獎券,不是那種會樂翻天的超級大獎,而是那種只有編號但還不清楚能換到什麼獎品的普通小獎,非要你跑一趟超市,才能知道你中了什麼獎,但換不換,其實也無關緊要。

來美這一年,讓我想到信用卡紅利點數兌換的經驗。過去在台灣,每隔半年或一季,信用卡公司就會寄給我當期的紅利點數兌換型錄,最吸引人的當然是日本賞櫻泡湯五日遊、高檔皮件包包和3C數位產品。每次我都開心地翻閱,好像我馬上置身在一片櫻吹雪的天空,和拿到那些一輩子用不上的高檔貨。最美好的時光,就是那些片刻而已。現實生活裡,憑我的消費力永遠不可能刷成信用卡大戶,總在年底被媽媽唸到臭頭,「再不去換,今年那幾千點的紅利點數就要過期」,趿著我的拖鞋,啪達啪達地到隔壁超市兌換一些雞肋獎品,像金蘭醬油、味全大布丁和金莎巧克力做結。

去年學校寄給我的入學許可,對當時的我來說,像極那些承載美夢的型錄,以為能如何如何大開眼界。但這一年過去,我只記得趕著寫那些不知所云的報告,ET課堂裡地圖、英文單字小考的片段,憑我的英文能力永遠也追趕不上同學的程度,糟糕的是,我也說不出到底有什麼具體長進,連金蘭醬油那種雞肋都舉不出來。

這一陣子,儘管是不上學的日子,我卻常半夜三更睡不著,看著天花板發呆。滾回台灣後,我到底要做什麼?雖說這一張轉學許可,可以讓我把這問題延後,但還是要面對這個大哉問。若如籤詩所云,媒體路之於我,像抱著一隻老虎過山,「凶險驚恐,到底辛苦」,還要繼續走下去嗎?我不解的是,在那個沒有前途的未來,要如何「不覺忽然從好事」?真有什麼好事在等著我嗎?我是那種會被好奇心殺死的貓,而這似乎給我縱身一跳的勇氣。

2008年7月7日

紐約行之大胃王比賽

 


7月4日到Coney Island的Nathen's Hot Dog店,與日本大胃王小林尊合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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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場大胃王比賽,小林尊沒能拿下冠軍,我替他不平,也讓我對美國人所謂的「公平」倒盡胃口。比賽是從中午12點開始,比十分鐘,看誰吃下最多根熱狗。這場比賽最受囑目的選手是日本的小林尊和去年冠軍的美國人Joe Chestnut。一開始,美國人Joe Chestnut以兩到三根熱狗領先,但比到一半,小林尊迎頭趕上,兩人開始拉鋸,最後小林尊和Chestnut都吞下59根熱狗,戰成平手。不過,明明是小林尊先吃下第59根熱狗,裁判們卻判成平手,然後進入延長賽。延長賽規則是誰先吃下五根熱狗,誰就獲勝,儘管小林尊曾在第四根熱狗領先美國人,但最後由Chestnut先吞下五根熱狗獲勝。

在我看來,在正式的十分鐘比賽裡,小林尊先吃到第59根熱狗,為什麼算平手?而且,延長賽的吃法明顯偏袒Chestnut。小林尊像長跑馬拉松選手,以耐力持久取勝,那美國人Chestnut像短跑選手,有爆發力,快速衝刺是他的強項。而延長賽比法就像短跑一樣,對美國人Chestnut有利。

不過,看台下的美國人,愛國情緒高漲,都大聲為Chestnut加油,把冠軍腰帶留在美國最符合美國觀眾的期待,連ESPN也來現場連線轉播。站上高台的選手個個都有輝煌戰績,頭銜都長的不得了,像2ⅹⅹⅹ年吃漢堡或吃冰淇淋冠軍等等。我發現,亞洲的選手都比美國選手們苗條許多。尤其是兩個亞洲面孔的女選手,一個來自日本,一個是出生在中國、移民來美的,她們都很嬌小,竟也能在十分鐘內吃下三、四十根熱狗。

在吃相上,小林尊比美國冠軍優雅許多。他習慣把熱狗折成兩半再吃,不疾不徐,不像那美國人猛吞硬塞,隨時都可能噎住一樣,看得我膽戰心驚。儘管小林尊輸掉這場比賽,但他最有人氣,也是最後一個離開場子的選手,留到下午兩點多,耐心地滿足粉絲們簽名、合影留念的要求。場子裡,恰好遇到一個日本妹,說是他的鄰居,他們同住在Mia(?)。我問她,他到底幾歲,「大概27、28歲」,她答。

見到他本尊,頂多像二十初頭的小男生。頂著一頭紅髮,大概和我差不多高,中等身材,看不出來有那麼會吃,好奇他如何瞬間把胃撐大,平常做哪些訓練,才能在短時間內吃進那麼多食物,像有個無底洞的胃,還不會變胖,真令人嫉妬。

看選手們在台上把堆的像座小山一樣的熱狗吃完,我體會到一句成語「望梅止渴」。對我來說,「望熱狗止飢」,看飽了。雖然從早上十點半站到下午兩點多,又叫又喊地替小林尊加油,散場後還在場子裡東奔西跑地等排隊拍照,但最後我一根熱狗也不想吃,就離開了。

2008年7月4日

我看百老滙音樂劇雜記



圖說:「歌劇魅影」是紐約百老滙最長壽的音樂劇,1988年在紐約市Majestic Theatre首演,至今足足演了20個年頭。它巡演全球24個國家,119個城市,截至目前,票房收入超過32億美元,比「鐵達尼號」、「魔戒」等電影還賣座。摘自「歌劇魅影」簡介手冊,P.3。

上周六,我看了我第一部音樂劇「髮膠」(hairspray),$60,坐2樓前排,還看不到第一幕的一半,就打起盹來。最糗的是,還被同行友人發現,用手肘推了我一下,把我搖醒。眾人皆醒我獨睡,這不是第一次。還記得在醫院工作時,我和大學好友兼同事同遊紐西蘭,有一早我們看剪羊毛秀,我也睡得讓她看不下去,推了我一把。花了大把鈔票才能坐在紐西蘭農場或紐約百老匯戲院,但我竟然不敵睡意,沈沈睡去,不敢想像當時身旁好友們的心裡是怎麼想的,我自己心裡也是千百個不願意!

整體說來,髮膠劇情簡單,溫馨勵志,但我始終沒法進入她的情境。除了我自己英文不夠好,沒法字字句句都能聽懂。最重要的是,整齣劇音樂旋律並不吸引我。除了幾個段落的合聲、高音飇的不錯,總體聽來,略嫌呆板平淡,我聽來感覺竟有點像流行歌曲大會串。再來,這齣戲只有一台keyboard伴奏,雖說電子琴也能做出很多舞台效果,但它常和舞台上的歌聲比大聲,聽來像是歌聲和電子琴聲互不相讓,或說兩者在拚場、嗆聲,震得我耳膜嗡嗡響。最讓我受不了的是,女主角特意把聲音裝甜、裝嗲,聽久很膩。

先岔個話題,日前跟一位費城的台灣同學吃飯,他說他訂好票,月底要去紐約看髮膠,問我好不好看。考量他已花錢買票,我說,是個不錯的體驗,但沒敢說我看到睡著,和上面一大段的不負責任樂評。佛家有云,口業有四,惡口、兩舌、妄語和綺語。講話不實在是妄語,不知我那樣回話算不算造口業。

散場後,同行友人仍沈浸在剛才的劇情和音樂,但我實在無法共鳴,強烈懷疑到底只是髮膠這部戲不適合我,還是音樂劇這個表演型式不是我的菜。為此,我想再試一部戲,若還不喜歡,以後有音樂劇到台灣巡演,也甭跟別人湊熱鬧去看戲。(前提是希望我那時候有穩定工作,有錢有閒去看戲。)

我認真思考,如果這輩子只能再看一部音樂劇,要選哪一部來看?我選擇「歌劇魅影」。理由很簡單,在紐約百老滙目前演出的三、四十部音樂劇裡,它是我最熟悉的一部。我不但看過電影版的,也喜歡它的歌,像Think of me,All I ask of you。第一次聽到它,是在國中的音樂課上,依稀記得當時音樂老師用粉筆寫了Phantom of the Opera幾個大字在黑板上,並播放一些歌曲片段。從那時候起,我開始喜歡當時的女主唱Sarah Brightman,她的專輯我多半會買來聽的。(懷舊是老人才做的事,這一年自覺老了許多。以前發生的事都記的很牢,但眼前或當下要背的東西常一下就忘記了,白頭髮多好多,體力也大不如前。)

為了避免重演上次看髮膠一樣的慘劇,被周公臨時徵召,這次我做了充分準備。雖說是下午2點的戲,但我這次專程看戲,不跑其他行程,買好我的票$60,一樓後排。特意在戲院附近挑了個泰式料理餐廳,好好坐下來吃中飯,並提早坐進戲院,開場前閉目養神二十多分鐘,堷養我看戲的心情。以下文字會有若干劇情和舞台效果的描述,為免破壞你之後的觀戲樂趣,請斟酌使用。

它果然是經典大戲,我目不轉眼地看完整齣戲,深感值回票價。先從炫麗的舞台效果說起。開始沒多久,馬上有一個橋段是一座水晶大燈吊飾從舞台中間衝向觀眾席,加上爆破特效,視覺效果極佳。下一幕換到多年以前金碧輝煌的法國歌劇院,開始訴說劇院裡一個揮之不去的魅影傳奇。我最喜歡的一幕舞台設計是,魅影帶著女主角Christine去劇院底下他的住所,他們從舞台中央走下樓梯,舞台上乾冰四起,其上有點點燭光搖曳,做出地下水道河面倒影的效果,此時魅影划著船並和女主角唱起情歌來。當他們到了魅影的住處時,燭光又從舞台最底部緩緩升上,營造出他住所的挑高空間感。

我感覺,劇場版比電影版還好看。電影將光與影投射在一張大屏幕,把人物和場景扁平地壓縮在一個平面,但劇場舞台是有縱深、有立體感的,能夠玩的舞台效果也更多、更震撼。像中場休息前的最後一幕,那座水晶大燈吊飾從天而降直衝向舞台正中央。另外,還有一幕當所有演員穿著光鮮奪目,齊聲大合唱,從舞台中央的大旋轉梯緩步走下,參加宮廷的假面舞會,幕一掀開,華美的場面讓全場觀眾同聲讚嘆,我也喊了小小聲的「哦!」。

這齣戲不只好看又好聽。最大的享受是聽這戲像聽歌劇一樣,除了男女主角的深情對唱,特別是幾個歌劇段落,即使聽不懂歌劇的義大利文,也能沈醉在花腔女高音的美聲。最重要的是,它舞台下面有十幾個人的交響樂團現場伴奏,包括小提琴、豎琴還有管樂等等,樂團指揮視其舞台表演狀況,掌控器樂和歌聲的搭配,不會讓我有看髮膠那種配樂伴奏和歌聲打架的錯覺。

幾個挑大樑的女演員都能歌善舞,既會唱又會跳芭蕾。我最喜歡的角色是魅影。在舞台上,他能掌控整座歌劇院,來去自如。他一伸手就能打出鬼火,忽而從天而降,並可以瞬間奪走歌劇女伶的美聲,使她嘎嘎叫唱不出歌來。他對女主角Christine由愛生恨,但最後他收拾起自已破碎的心,讓女主角和她心愛的男人逃離他。當他和女主角道別後,他獨自一人聽見他們在遙遠的一方唱著他和女主角曾唱過的主題曲,絕望深情地喊著女主角的名字,還讓我掉了幾滴眼淚。

散場後,我終於懂了為什麼背包客棧網站裡,幾乎所有要來紐約旅行的台灣客都排到百老滙看「歌劇魅影」的行程。因為,若一輩子只能來紐約百老滙看一次音樂劇,看歌劇魅影就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