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7日
紐約行之大胃王比賽
7月4日到Coney Island的Nathen's Hot Dog店,與日本大胃王小林尊合影。
在這場大胃王比賽,小林尊沒能拿下冠軍,我替他不平,也讓我對美國人所謂的「公平」倒盡胃口。比賽是從中午12點開始,比十分鐘,看誰吃下最多根熱狗。這場比賽最受囑目的選手是日本的小林尊和去年冠軍的美國人Joe Chestnut。一開始,美國人Joe Chestnut以兩到三根熱狗領先,但比到一半,小林尊迎頭趕上,兩人開始拉鋸,最後小林尊和Chestnut都吞下59根熱狗,戰成平手。不過,明明是小林尊先吃下第59根熱狗,裁判們卻判成平手,然後進入延長賽。延長賽規則是誰先吃下五根熱狗,誰就獲勝,儘管小林尊曾在第四根熱狗領先美國人,但最後由Chestnut先吞下五根熱狗獲勝。
在我看來,在正式的十分鐘比賽裡,小林尊先吃到第59根熱狗,為什麼算平手?而且,延長賽的吃法明顯偏袒Chestnut。小林尊像長跑馬拉松選手,以耐力持久取勝,那美國人Chestnut像短跑選手,有爆發力,快速衝刺是他的強項。而延長賽比法就像短跑一樣,對美國人Chestnut有利。
不過,看台下的美國人,愛國情緒高漲,都大聲為Chestnut加油,把冠軍腰帶留在美國最符合美國觀眾的期待,連ESPN也來現場連線轉播。站上高台的選手個個都有輝煌戰績,頭銜都長的不得了,像2ⅹⅹⅹ年吃漢堡或吃冰淇淋冠軍等等。我發現,亞洲的選手都比美國選手們苗條許多。尤其是兩個亞洲面孔的女選手,一個來自日本,一個是出生在中國、移民來美的,她們都很嬌小,竟也能在十分鐘內吃下三、四十根熱狗。
在吃相上,小林尊比美國冠軍優雅許多。他習慣把熱狗折成兩半再吃,不疾不徐,不像那美國人猛吞硬塞,隨時都可能噎住一樣,看得我膽戰心驚。儘管小林尊輸掉這場比賽,但他最有人氣,也是最後一個離開場子的選手,留到下午兩點多,耐心地滿足粉絲們簽名、合影留念的要求。場子裡,恰好遇到一個日本妹,說是他的鄰居,他們同住在Mia(?)。我問她,他到底幾歲,「大概27、28歲」,她答。
見到他本尊,頂多像二十初頭的小男生。頂著一頭紅髮,大概和我差不多高,中等身材,看不出來有那麼會吃,好奇他如何瞬間把胃撐大,平常做哪些訓練,才能在短時間內吃進那麼多食物,像有個無底洞的胃,還不會變胖,真令人嫉妬。
看選手們在台上把堆的像座小山一樣的熱狗吃完,我體會到一句成語「望梅止渴」。對我來說,「望熱狗止飢」,看飽了。雖然從早上十點半站到下午兩點多,又叫又喊地替小林尊加油,散場後還在場子裡東奔西跑地等排隊拍照,但最後我一根熱狗也不想吃,就離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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